“村里人都喜欢吃我家的笨鸡蛋。”伊宸景秀气的眉毛往上轻轻一扬,漂亮的眼睛里透着愉悦,眼神柔软。
殷深翊嘴角的笑意扩大,一向有气无力的声音,多了些元气,说话也不喘了。“我想再买些蛋,一天消耗十几个,两百个恐怕不经吃。”
伊宸景惊问:“你一天要吃十几个蛋”
“嗯。”
“蛋不能当饭吃!”伊宸景不赞同地道,“昨天我为你把过脉,你的身体没毛病,只要吃得好,吃得饱,恢复健康只是时间问题。”
“把脉”殷深翊疑惑。什么时候的事他为什么没有印象
“伊先生懂中医”孟和把两碗小米粥放在桌上,好奇地问道。昨天少年突然握住大少爷的手,他被吓了一跳,原来那是在把脉怪不得他还多摸了两下。
巩坤见粥来了,拉开椅子,一屁股坐到伊宸景的左手边,从孟和手里接过筷子,调侃地对伊宸景说:“真看不出来,小伊先生竟然是医生。”
伊宸景却严肃地否认。“我不是大夫,只是对人体经脉略知一二。”
入道修仙,首先得打通经脉,炼精化气,炼气为神,再炼神化虚,达到修真境界。昨天他借着握手之际,神识探入殷深翊的经脉,神不知鬼不觉地探查了一番,发现他经脉多处堵塞,引起元气不足,反应到身体上,就会出现各种病症,比如厌食症。
所以,只要有人为殷深翊打通经脉,他的厌食症即可不治而愈。而大日山庄的母鸡从小在灵穴|口长大,下的鸡蛋或多或少带了丝灵气,口感较普通鸡蛋更胜一筹,凡人吃了后,灵气进入体内,主动滋养经脉,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。
少年的语气过于正经八百,巩坤不由自主地收起调笑。“伊先生是做哪方面的工作”
伊宸景坦荡地道:“养鸡卖蛋,赚钱养家。”
巩坤:……
孟和轻咳一声,想起昨天少年因殷四少的一句话,脚踩他的脸,义正言辞地为自己的鸡蛋正名,不禁闷笑。
殷深翊用餐刀切开剥了壳的水煮蛋,对巩坤说:“你也吃,很好吃。”
“是,谢谢大少爷。”巩坤舔了下嘴角,用筷子从中间的盘子里夹了个油煎鸡蛋,张大嘴巴,咬了一口。
“唔――”
蛋黄一下子流了出来,他手忙脚乱地把煎蛋放回盘里,四处寻找纸巾,纸巾还没找到,蛋黄液已经滴在他的西装上了。
“该死!”他低咒一声,突然眼前出现一块叠成四方的白手绢,他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,迫不及待地擦拭,嘴里直嚷:“孟和!你的油煎蛋为什么没熟”
那油煎鸡蛋表面被炸成了金黄色,蛋黄包在里面,鼓鼓的,看着特馋人,他咬了一大口,竟咬得满嘴的蛋黄液!
孟和端着碗,看到巩坤那狼狈的模样,不禁兴灾乐祸地笑道:“大少爷喜欢吃糖心煎蛋,我当然要照顾大少爷的口味。”
擦不掉西装的蛋黄液,巩坤一脸无奈。“怪我自己,饿得没了餐桌礼仪。”
捏着脏了的手绢,他突然有点蒙了。“呃,刚才谁给我手绢来着我洗了再还哈”
“没关系,我可以自己洗。”天机从他手里拿回手绢,叠巴叠巴,放进短褂的兜里。
“呃”巩坤愣怔了下。
这个人……一直站在他身后吗为什么无声无息刚才他匆忙之中接过递来的手绢,完全没意识到他站在自己的身边!
孟和仿佛也才看到天机,他诧异地问:“天先生怎么一直站着”
明明是个长相英俊的男人,气度不凡,一点都没有装修工人的粗糙,在院子门口见面时,还觉得他不容小觑,怎么进了别墅后,反而令人忽略了他的存在
殷深翊放下餐刀,也有些惊讶地望着天机。“你是……小景的舅舅吧我是……殷深翊,修整庭院的事……麻烦你了。”
被唤为“小景”的伊宸景歪了下头,眨眨眼睛。
他一个一千五百多岁的渡劫老祖,居然被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年轻唤为“小景”
修长的手指在桌子上点了几下,掩饰难为情,但那戴在无名指上的黄金大戒指,却引起了其他人的关注。
巩坤眼里闪过一丝惊讶。这么俗气的黄金戒指,戴在少年修长的手指上,竟意外的合适。
天机笑容可掬地道:“你好,殷先生,我是天机,很荣幸认识你。阿景和我说了你们别墅的事,正好我擅长修整庭院,就接下工作了。刚才进门后我大致观察了下,院子的损坏程度不大,修复起来比较容易。”
“谢谢你……这里有多糟糕……我心知肚明……”殷深翊眼神一黯,自嘲地道,“我的厌食症……令家中长辈束手无策……他们特意让我来这里休养……想必也是经过多方……考量。”
孟和脸色微沉,握紧拳头,巩坤停下喝粥的动作,皱眉道:“大少爷太善解人意了,不该轻易搬离殷家主宅,他们就是趁殷总在海外市场考察,短期内回不来,才故意欺负人。”
“即使姑姑……回来了,也不能违抗爷爷的命令……不提这事了。”殷深翊轻叹一声,对伊宸景轻道,“等我用完早餐……再一起商量……修整庭院的事。”
“嗯。”伊宸景点头,发现殷深翊只转注吃鸡蛋,便提醒道,“把鸡蛋放粥里,拌起来更好吃。”
“是吗”殷深翊有点嫌弃地看了眼摆在手边的小米粥,迟疑地把分成两半的水煮蛋放进小米粥里,用筷子把蛋黄和粥搅拌了下,再用勺子小心翼翼地盛了一口。
拌了蛋黄的小米粥,竟然变得香味四溢,令他食指大动。他情不自禁地一勺接一勺,吃得津津有味。
大少爷在吃粥!
孟和热泪盈眶,端起自己的碗,激动地喝了两大口粥。
巩坤感到不可思议!认识大少爷六年,还是第一次见他吃营养汤以外的食物,一切都是鸡蛋的功劳吗他重新夹起咬一口的油煎鸡蛋,再咬了一口。唔好像真的比较好吃
天机见他们都忙着吃早餐,便打了声招呼,背着竹箩进厨房。
孟和放下碗,疑惑地问伊宸景。“天先生这是……”
“我们从山上带了食材,中午想借你们的厨房做午饭。”伊宸景理所当然地道,“野猪腿放冰箱才能保鲜。”
听到“野猪腿”,三个凡人不约而同地停下筷子,瞪直了眼。
伊宸景不解他们为什么一脸震惊,泰然自若地道:“山上的野猪生了小猪仔,天机顺手抱了一只。乳猪的肉很鲜嫩,中午我让天机做成红烧,大家一起尝尝。”
殷深翊:……
孟和:!!!
巩坤:=[]=